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在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也有"建设节能省地型建筑"。国务院于2005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建筑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通知》,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建筑必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四节"),借此来推进节能建筑的发展。
建设部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建筑"四节"知识。并于2006年年初开始在全国开展建筑节能城市的检查,落实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在房地产行业建筑节能将被强制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