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家食品公司因生产“大白兔奶茶”侵权“大白兔”商标,连同销售商行一起被“大白兔”商标权利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目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案号(2021)沪0104民初6181号)。
裁判结果为,一审判决两家食品公司立即停止对权利商标的侵害行为,赔偿原告光明乳业经济损失25万元、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6千元;判决商行在3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大白兔奶茶”侵权在哪里
正版的“大白兔”诞生于1959年,其奶香浓郁的味道、顺滑细腻的口感一经上市就广受人们喜爱。
它那经典的红白蓝配色和跳跃的大白兔形象,就像一个烙印,深深地刻在数代人的童年回忆里。
在本案中,法院审理认为,侵权商品的“大白兔”文字标签较为醒目,对于相关公众来说,极易将侵权产品当成是正版商标持有者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此外,侵权商品“大白兔”上的文字采用了与正版商标中作为主要识别要素“大白兔”同样的内容,二者具备共同的显著识别要素,构成商标近似。
同时,判决书上还表明,侵权商品“大白兔”文字被实际使用在固体奶茶饮料商品上,与正版“大白兔”商标核定使用的牛奶饮料、奶茶等属相同产品。这种行为足以致使相关公众在接触的过程中与正版产品发生混淆、误认,侵害了正版商标持有方的权益。
2、跨界营销,商标风险防控很重要
作为一个老字号品牌,近几年来,大白兔一直在积极地通过各种跨界联名的品牌合作方式来探索着品牌年轻化,有意思的、有情怀的、有创意的……也尝试推出限量礼盒、香水、沐浴露等产品。
品牌玩跨界营销,通过商标、logo、知名IP等的相互叠加,以此来产生市场关注度和吸引力,让合作方实现1 1>2的宣传效果。但机遇伴随风险,营销策略上头的时候千万不要忽略了商标问题。
比如,在决定跨界联名前做好商标跨类布局,提前进行商标查询和使用风险评估十分必要,避免自己合作联名的商品类别在不知不觉中侵权他人的商标权。
快消行业偏爱跨界营销的时代,商标的互相许可使用、第三方商标使用授权、商标的规范使用……这些都是品牌方需要充分考虑的问题,商标风险防控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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