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组认为虽投诉人已在争议中文域名注册前就对“teifu标志用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经中国域名交易调查取证。但根据现有证据,该标志在当时尚未成为公开宣传或使用的商业标识,更未为大陆地区的公众所知晓,公众在认识上也无法将该标志与投诉人的产品或服务产生联系。
要求拥有争议域名teifu.cn所有权。近日仙妮蕾德公司(ThesunridCorporD.B.A .SunridInternat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现持有者为永嘉县瓯北镇正昊电脑店。而投诉人已于1997年8月25日注册了域名通用网址交易查询到该“teifu.com于1999年5月6日注册了域名“teifu.net及同年8月10日注册了域名“teifu.com.cn等。teifu.cn注册于2008年5月。
投诉人为证明其“teifu标志的知名度,案件中。中国域名交易中心提供了陈得福博士及其夫人陈徐爱莲医学博士所获荣誉奖项,投诉人认为争议域名与其标志混淆相似,被告永嘉县瓯北镇正昊电脑店所注册域名具有恶意注册和使用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