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号:DIO2021-0012
争议域名: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1、投诉人是德国汽车制造商Bayerische Motoren Werke AG(BMW);
2、被投诉人是美国个人持有者。
仲裁过程:
2021年7月23日,投诉人向仲裁与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起申诉;
2021年7月31日,投诉人提交了修改后的申诉书;
2021年8月1日,中心给被投诉人发送仲裁通知书,并要求其在2021年9月2日前回复;
2021年8月2日,被投诉人给中心发送一封邮件,表示:愿意单方面同意转让争议域名,并且后续不会再提交任何回应。当天,中心将被投诉人的邮件内容转达给到投诉人,并表示如果投诉人希望探讨和解方案,应在最迟2021年8月7日前提交暂停仲裁程序的请求,但投诉人并未提交任何此类请求;
2021年9月16日,中心通知专家组正式开启仲裁程序。
关于单方面同意转让当仲裁程序未正式开庭,被投诉人表示愿意单方面同意转让争议域名,专家组是可以自行决定仅在此基础上下令转让。但由于本案中投诉人未作出回应,专家组将继续作出合理的决定。
事实背景:
双方争论:
A.投诉人
投诉人认为其“BMW”商标是世界上最容易识别其品牌的标识之一,并且他们再次重申争议域名在2020年12月之前是他们所有。因此,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要求将争议域名重新转回到其名下。
B.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向投诉人提交了将争议域名转让给投诉人的非正式答复,但未在诉讼中提交任何回应。
仲裁结果:
第一要素: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易混淆
投诉人已证明其拥有BMW商标的广泛且长期的权益。争议域名与该商标相同,因此专家组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标相同易混淆。
第二要素: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合法权益
专家组认为,投诉人的陈述说明了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的初步证据。而且,被投诉人未在本次诉讼中提交回复,也未提交任何关于其在争议域名中享有权利或合法权益的证据。因此,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
基于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专家组接受“投诉人弄丢已经持有多年的域名并非故意行为”这一理由。由于争议域名本质上不可避免的会暗示用户它与投诉人有关联,
综上所述,专家组下令将争议域名BMW.io转移给投诉人。
总结:
这个案例其实在第一眼看到争议域名的时候,小胖就已经猜到结果了。即便被投诉人不表示“单方面转让域名给投诉人”最终的仲裁结果也是可以预见的。之所以拿出来当个经典案例分享,主要还是想表达一个自己的观点。我觉得看到这种级别的品牌域名因过期未续费而掉落,还是不要去抢注了吧,以为自己捡漏了,殊不知是花钱找不愉快,还落个域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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